“也不算吧,陛下赶鸭子上架,适应迁贵令,我也总得有些信得过的人手。”赵泗摊手。
这次大巡天下以后,多半迁贵令就要开始落实了,赵泗总不能孤军奋战。
现在的赵泗还被蒙在鼓里,虽说他可以借李斯之手调动秦吏,但是这种事情,赵泗作为主要负责人,也不能连人事调动都得全权依赖李斯。
既然始皇帝都点名了,赵泗也不想仅仅是当一个吉祥物。
“你从哪里招揽的门客?才能如何?”听到迁贵令,李斯提起了兴趣。
如果没记错的话,赵泗好像说过什么来着?
擅识人?还自比伯乐来着。
李斯记得自己还打趣过赵泗来着。
相马者伯乐,相人者赵泗!
“田垄之间找的,起于微末,却不缺血勇,能不畏生死者,少之又少。”赵泗开口道。
t到两个五马分尸的小伙伴,还是值得快乐的。
只是如何安置,如何培养,却犯了难。
“既然如此,你在处理政务的时候可以让他们辅助于你,调兵遣将之时,让他们随行左右。言谈身教,有才能者自然有所得。”李斯开口道。
“那够呛,我随侍陛下左右,他们总不能也跟着随侍陛下左右。”赵泗摊了摊手。
没办法,始皇帝太需要他赵泗,他居然没有时间调教自己的手下。
“黑冰台如今已经组建,安置于黑冰台也可以。”李斯再次给出建议。
“不成,黑冰台的晋升途经是独立的,日后施行迁贵令,他们要为我副手,不能留在黑冰台。”赵泗再次摇了摇头。
李斯脸上露出笑容。
他还能不了解赵泗?
这小子在听明白以后,摆明了就是想让自己出出力,帮他培养一下手下。
李斯,并不介意。
或者说,李斯也很想看看,相人的赵泗,相出来的人,到底有多大能耐,也想看看,赵泗究竟值不值得伯乐之称。
“既然如此,你若是信得过,便将你的门客交于我,陛下大巡天下,政务繁忙,我也缺少人手使用。”李斯笑了一下。
“善……”赵泗借坡下驴。
总算,给自己的两个门客弄到公务员岗位了,自己也算是对得起陈胜吴广的主公之称。
在李斯手底下调教一二并没有什么妨碍,起码他们的工资还是赵泗来开。
在了解完门客制度之后赵泗就意识到自己恐怕没有那么多适合的工作岗位来打包那么多人才。
毕竟时代变了,现在的贵族大不如前,开不起那么多工资。
赵泗也只能打公家注意,谋己之私。
自己提供不了那就让大秦提供嘛,反正最后这群人都要走向大秦朝堂,我赵泗一心为公,这种事情也不必分的那么清楚。
尤其是在这个荐官被官方认可的时代,这本就是朝堂赋予官员和贵族的权利。
“这就好了,以后我若是再遇上什么人才,也需要唠叨李相麻烦了。”赵泗笑道。
“你还打算从田垄之间招揽人手呢?”李斯带着揶揄。
“也不一定都是田垄之间嘛,总之迁贵令需要人手,我总不能全从李相这里支借不是?”赵泗笑道。
李斯点了点头。
不管怎么说,赵泗有这个觉悟是好的,最起码赵泗没有选择摆烂当一个吉祥物,而是真的打算亲力亲为。
“伯乐相马,也得看仔细咯。”李斯摸了摸自己的山羊胡。
“小伯乐相完,不还有大伯乐再相一遍嘛。”赵泗不在乎李斯的揶揄,反而顺着拍了个马屁。
反正有李斯给自己兜底,还帮自己喂经验,拍个马屁是应该的。
“我可不能自比伯乐……”李斯摆了摆手,但是脸上依旧愉悦。
赵泗有求于他是好事,他还得靠着赵泗在始皇帝这里蹭吃蹭喝强身健体呢。
虽然东西不是很好吃,每天的锻炼也很累,可是,能够和始皇帝修复关系,这是困了李斯十几年的事情。
“你可曾对此二人提及过迁贵令?”李斯接受完赵泗的恭维收敛笑容严肃的问道。
“那倒没有,我倒是想以此为切入点招揽此二人,却不料我还未开口,只是说想要供养门客,他们就欣然同意了……”赵泗挠了挠头。
“哈……你赵侍郎如今可是名声在外,如今四方风传,陛下是因你受伤才在东郡大开杀戒……你有滔天富贵,田埂之间耕种的农户,如何不愿?”李斯笑了一下。
“传的这么离谱么?”赵泗愣了愣。
“乡野谣传罢了……”李斯摆了摆手。
可恶,为什么赵泗这小子一副浑然未觉的样子?
这个谣言可不仅仅是民间风传,百官之中也多有猜测,而大秦的左相李斯……
他可以作证,这多半,他娘的不是谣言!
赵泗这小子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够意识到他在始皇帝的心中有多么重要啊!
虽然心中羡慕的流油,但是李斯还是正了正神色道:“以你的地位和权势,只需要以礼相待,天下间恐怕没有不愿意接受你的供养成为你的门客的人,你也万不可以迁贵令为由招揽门客,如今迁贵令还未施行,一切都在筹备,切不可走漏消息。”
“一旦此举在施行之前泄露,我担心会因此生乱。”李斯认真的说道。
赵泗闻声面色一肃。
站在历史角度,赵泗选择招揽的人才都是家世清白,可是李斯的顾忌也不无道理。
大秦有很多东西还没有做,却提前走漏了消息确实是一件麻烦事。
“多谢李相提醒!”赵泗正了正神色。
事以秘成,语以泄败。
而另一边的陈胜吴广二人,此刻已经酒足饭饱,甚至有些微醺。
“香,太香了!”
陈胜实在维持不住自己的形态,半靠半躺心满意足的开口。
“跟做梦似的……”
“这一趟富贵,乃公死也值了!”
吴广闻声也发出感慨。
“谁说不是呢?”
微末之际,有一点晋身的机会,哪怕是刀山火海,他们为愿意去。
要知道,以前,他们就算是想要卖命,也卖不上一顿饭的价格。
“这条命,给他赵侍郎了!”
衣锦还乡!
“奴籍已去,不日陛下驾撵就要继续大巡天下,你二人可以乘我车架归家于亲眷交代。”赵泗笑着开口将新的验交给吴广。
“哪有甚么亲眷,我二人都是孑然一身,归家于乡中告别即可!”陈胜和吴广二人一笑驾车离去。
俩人都是老光棍,一个贫农,一个奴隶,根本娶不到媳妇。
家中也没什么财物,照理来说,家里那仨瓜俩枣压根不用收拾。
但是哪有衣裳富贵不还乡的道理?
车架之上,陈胜心中止不住忐忑。
这并不是陈胜第一次驾车,但是,这是他第一次驾这么好的车。
通体乌黑发亮的毛发,两匹健马水润的毛发在阳光之下熠熠生辉。
车漆通体浸润,虽然形式比较简朴,但是一眼看过去就知道是高档东西。
而两人,通体罗衫,锦衣玉袍,收拾干净以后,已不复老农模样。
啪的一下,很快啊……
陈胜吴广二人已经驾车回至乡里,原本平静的村庄突然掀起来轩然大波。
乡里之间,大多都是家长里短,没有什么娱乐性活动,八卦之风自然盛行。
两匹清一水的黑马,一辆通体浇漆的马车。
这是乡里之间几乎不会出现的奢侈品。
乡老只以为有大人物突至乡里,赶忙来迎。
“贵客远道而来……”乡老躬身行礼,车架出入,乡老也是有查看途经验传的权利的。
“哪来的贵客,我,胜!”
主驾驶上的陈胜见乡老躬身,一股莫名其妙的情绪在胸口滋生,但也并未因此倨傲,而是下车亲自将乡老扶起来。
“陈胜?”乡老被陈胜扶起,揉了揉眼睛,只以为自己听错了。
这确实是一件难以置信的事情,也难怪乡老认不出来陈胜,实在是前后差距太大了。
之前的陈胜,一身缝缝补补满是污垢的短打,脚上一双烂草鞋,头上一块黑不溜秋的包巾,脸上满是风尘仆仆,身上裸露的皮肤终年都带着如大地一般灰蒙蒙的颜色。
而如今的陈胜,一身锦衣玉袍,头上的包巾崭新工整,发鬓梳的整整齐齐,双目炯炯有神,如何,又能够分辨的出来?
“胜?真是你小子?”或者是眼花了,乡老看着陈胜端详了许久。
“如假包换!”陈胜搀扶着乡老满是笑容。
“你真成了佘家的门客?”乡老脸上带着不敢置信。
“佘家能拿出来这般马车么?”陈胜嗤笑一下指了指身后的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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